辦公室裝修之創意設計的表現
辦公室裝修設計的原創性的思維過程所要解決的問題,不能用常規、傳統的方式來解決。設計師應重新審視問題和組織思維,產生獨特、新穎的亮點。“原”強調原始,從前沒有的性質,“創”則顯現時間上的初始新的紀錄。對于設計原創性的描述應該是“新的使用方法”“新的材料運用”“新的結構體系”“新的價值觀念”等,這就要求設計師在空間功能設計時,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用”的環節。
1.設計思維創新
“思維決定行為”,設計的最終結果是設計師復雜的設計思維活動最直接的反映。設計結果有所差異的根本原因是設計師的思維方式與表達手法的不同。對事物的理解,是按照個人的觀點來組織與實施的,因而,對于室內設計師而言,最本質的問題是“設計思維方式”的更換、改變、加工、組織,以形成最佳的構成因子來發展意念。
2.思維創意的形式
思維作為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創造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源泉,存在于人們的一切活動之中,并通過其表現出來。但由于誘發思維產生、出現的條件的差異性,使得人們的思維在其形式方面具有某些不同,這些不同的思維形式表現出各自的特征。
一般而言,思維形式包括了價值觀、思維過程、思維形式或推論形式三大部分。最有代表性的是把思維形式分為抽象思維(理性思維或科學思維)、形象/感性思維與靈感/頓悟思維(創造性思維)幾種形式。